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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司法部: 检察官应撤回定罪性较小案件

时间:2023-2-11 07:00 0 572 | 复制链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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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龙网专讯】当地时间2月10日,司法部(DOJ)正式指示检察官撤回定罪可能性很小的案件。

根据第008号部门通告令,该措施将减轻法庭案件的负担,并且“鉴于该部门的政策方向是只提交具有合理确定性定罪的案件。”

检察官被指示“仔细评估他们的所有案件,并根据手头的证据、证人的可用性和私人申诉人的持续兴趣,确定每个案件是否有合理的定罪确定性。”

菲司法部(DOJ)部长克里斯平·雷穆拉(Jesus Crispin "Boying" Remulla)在一份声明中说:“如果经处理检察官评估,确定不存在这种合理的定罪确定性,则命令该处理检察官立即提交适当的动议以撤回指控。”

菲司法部发言人米科·克拉瓦诺(Mico Clavano) 表示,雷穆拉的政策是只提交高质量的案件或会产生定罪的案件。

他补充道:“可能的原因和排除合理怀疑的证据之间的差距太大了。 结果,定罪率受到影响。 监狱的拥挤率也在飙升。人们经常被判入狱,然后在被宣告无罪后最终获释。除其他外,这些问题可以通过只提交具有合理确定性定罪的案件来解决。”

克拉瓦诺说,当提交证据薄弱的案件时,政府资源就会被浪费。他补充说,法院关于初步调查的规则修正案“即将出台,因为最高法院已同意让司法部牵头。

他最终表示表示,第112条规则也有可能从法院规则中完全删除,使其成为纯粹的行政职能。

根据第 112 条规则,当一个人在没有逮捕令的情况下被合法逮捕,涉及需要初步调查的罪行时,检察官可以在不需要进行此类调查的情况下提出申诉,前提是已经进行了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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