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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日报:证券交易署(SEC)对迟交或未申报某些规定报告的公司和其他受监管实体给予特赦。
该公司监管机构于3月15日发布了第2号备忘录通知,对逾期和未申报一般信息表(GIS)和年度财务报表(AFS)以及不遵守2020年第28号备忘录通知的给予特赦。
该特赦的形式将是免除或减少罚款,是SEC鼓励受其监管实体遵守共和国法案11232号或公司法典修订版规定的报告的努力的一部分。
及时申报规定报告可以谨慎地识别活跃和不活跃的公司,并使SEC有能力加强和组织其数据库,以培养一个健康和充满活力的企业部门。
所有此类违规行为将被处以5,000披索的全面罚款,以代替SEC通常的罚款和处罚。
如果公司或实体在申请时申报了最新的规定报告,并符合MC 28的规定,则适用上述费率。
包括申请解除停业或撤消的企业在内,对未申报和迟申报GIS和AFS的所有违规行为,将减免50%的罚款。
根据对不遵守报告规定处以罚款或处罚的指导方针,未能申报GIS或AFS的股份公司目前每年每份报告被处以1,000至10,000披索的罚款。
在另一方面,非股份公司未申报GIS和AFS的罚款为500披索至5,000披索,而股份公司和非股份公司逾期申报规定报告的罚款相当于上述费率的50%。
特赦将扩大到公司,包括分支机构、代表处、区域总部以及外国公司和基金会的区域运营总部。
然而此特赦将不包括证券在菲律宾股票交易所(PSE)上市的公司、证券注册但未在PSE上市的公司以及被视为上市公司的公司。
卷入公司内部纠纷和有争议的GIS的公司,以及RA 8799第17.2条或证券监管法电涵盖的其他公司无权利用这项特赦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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