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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籍未成年人无家长陪同出国旅行必须申请这一文件!

时间:2023-12-7 06:21 0 1912 | 复制链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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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龙网专讯】随着圣诞假期的临近,菲律宾社会福利部(DSWD)提醒17岁及以下未成年人若要独自出国旅行,或在没有父母或法定监护人陪同的情况下出国旅行,应提前获得该机构的旅行许可证。

社会福利部发言人、助理部长Romel Lopez表示,签发旅行许可证将防止菲律宾儿童在出国留学、参加比赛或探亲时受到虐待和剥削。他解释道:“随着假期的临近,社会福利部敦促父母和法定监护人为他们的孩子获得旅行许可。这将保护儿童的最佳利益,因为他们将免受可能构成儿童贩卖的任何行为的侵害。”

旅行许可是由社会福利部地方办事处或其附属机构国家儿童保护机构颁发。

在提交所有必需文件并支付300披索(有效期一年)或600披索(有效期两年)的处理费用后,可以在三个工作日内获得旅行许可。

对未成年人颁发旅行许可的具体规定已明确列在《特别保护儿童免遭虐待、剥削和歧视法》和1996年《菲律宾护照法》中。

有关要求的完整列表可在www.dswd.gov.ph/travel-clearance-for-minors/上查看。

社会福利部还在SM City Manila设立了一个卫星办事处,以便为即将出国的未成年人提供便利的旅行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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