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起左侧
发新帖

阿姨寒心! 相伴20年的二婚丈夫去世,遗嘱一分没留给她! 连住的地方也没了

时间:2024-1-28 12:21 0 297 | 复制链接 |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x
因为丈夫遗产的事情浙江宁波的史阿姨彻底寒了心!
“半路夫妻,相伴20年,到头来竟然是一场空,连住的地方都没有!”
史阿姨的丈夫老王刚去世不久,史阿姨便收到来自法院的一纸传票。
她被继女小王起诉到了法院,这时她才知道,丈夫生前留下遗嘱,把唯一的房产以及名下所有财产都给了自己的亲生女儿。
而对相伴20年的二婚妻子竟然只字未提!
这一家究竟发生了什么?
近日,上述案件有了结果。
丈夫去世
遗产全部留给了亲生女儿
宁波的史阿姨今年68岁,和丈夫老王都是二婚,两人重新组建家庭已有二十年。
老王与前妻只有一个女儿,归前妻抚养。
老王再婚前名下仅有一套六七十平方米的拆迁安置房。离婚时,他声称会将房子留给女儿,但是,担心前妻觊觎,他并没有将房产过户给女儿。
再婚后,老王和史阿姨就住在这套房子里。为了避免前妻打这套房子的主意,老王直接将其过户给了现任妻子,由史阿姨代持房产。
DSC0000.jpg


68岁的史阿姨和丈夫老王都是二婚,二人相伴20多年 东方IC 网络配图
日子悄然过去,随着年岁渐长,老王身体出了状况。去年老王病重,妻子以及女儿等各方轮流在医院看护。但最终老王还是没有坚持过来,在医院去世。
没想到,丈夫刚去世,史阿姨还没有缓过来,继女小王就凭借一份遗嘱直接起诉要求继承父亲的遗产。
接着,包括史阿姨在住的这套房产以及老王名下的所有财产,都被小王申请保全了。
小王出示的遗嘱是老王去世前几天留下的,除了签名部分,其他内容为打印的。遗嘱中称,房产由女儿继承,其名下的银行存款、养老金、抚恤金等财产全部归女儿所有。遗嘱中还有两位亲属见证人签字。
DSC0001.jpg

老王留下遗产将房子和财产均留给女儿 东方IC 网络配图
继母真诚
继女作出让步
史阿姨尽管心寒、委屈,但还是认可房子是丈夫婚前财产,过户到她名下只是代为持有,她对小王的做法也表示理解,“毕竟房子在我的名下,她有些不放心,万一我把房子卖了,她就继承不到了。”
同时,她也提出自己的难处,这套房产是老王的唯一房产,她在这套房子里住了二十年,早已经习惯了周围的环境,和邻居也处出了感情。现在自己年事已高,希望继女保留她的居住权。另外,丈夫名下的存款因为治病开销大,所剩无几。丈夫丧事是她办的,所以抚恤金等应归她所有。
调解前,承办法官及人民调解员多次前往老王居住的村社,了解家庭情况和纠纷起因。
经过多次沟通,涉案房产估价60万元,由继母史阿姨继承,史阿姨一次性给继女小王40万元。老王名下的银行存款、养老金、抚恤金等财产全部归史阿姨所有,双方当场签订调解协议。
网友为这个结局舒了口气,但不少人也再次提到了早立遗嘱的重要性。
DSC0002.jpg

有网友对遗嘱表示怀疑,也有人称早立遗嘱很重要 网友评论截图
毕竟即便是再组家庭,史阿姨和老王在一起生活了20年,史阿姨和小王同样也做了多年的亲人,双方当事人都留有余地,事情才得以解决。
依据《民法典》规定: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虽然被继承人立下遗嘱将遗产都留给女儿,但考虑到其配偶作为法定继承人年事已高,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收入来源,应当为其保留必要的份额。
【侬好上海·小侬综合编辑】
部分素材来源:@深度视频 @生命时报@环球时报健康客户端,评论来自各路网友,部分图片来源网络,如有冒犯,敬请联系。
               
               
               
                    
                    
                    责任编辑:李曦_NN2587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关闭

站长推荐上一条 /2 下一条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