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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银行济南建设路支行开展“警惕!勿当洗钱工具人”宣传活动

时间:2024-2-29 12:01 0 313 | 复制链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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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持续提升社会公众反洗钱意识和能力,引导公众合规使用银行卡,守护好百姓“钱袋子”,中国民生银行济南建设路支行于2024年2月23日走进企业单位开展“警惕!勿当洗钱工具人”的宣传活动,向公众普及反洗钱知识。
首先,出租或出借个人的银行卡、可能被他人利用从事非法活动,为他人提供洗钱的便利,成为犯罪活动的“工具人”和“替罪羊”。
再者,买卖、出租、出借银行账户对社会和个人危害巨大:
(一)买卖、出租、出借账户为电信诈骗、洗钱、逃税、行贿受贿等犯罪行为提供滋生土壤,协助不法分子转移资金,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和合法权益,损害社会诚信和社会秩序。
(二)为不法分子提供作案工具,给自己带来巨大的信用风险、法律风险,涉嫌违法犯罪。
(三)账户信息中包含大量个人信息,可能导致个人信息泄露后,被不法分子用于广大群众应妥善保管个人信息、银行卡和密码,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了解银行卡买卖、租借的危险性,不得将银行卡出借、出售给他人,以免落入不法
最后,持卡人在使用银行卡的过程中应注意以下事项:
(一)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身份证、银行卡、网银U盾等账户存取工具,保护好登录账号和密码等个人信息,对于废弃不用的银行卡,应及时办理销户业务,并将卡片磁条毁损,不随意丢弃。
(二)不出租出借出售个人银行卡,身份证和网银U盾等账户存取工具,以免造成经济损失,并承担法律责任。
(三)一旦发现买卖银行卡和身份证的犯罪行为,应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
通过本次“警惕!勿当洗钱工具人”的宣传活动,共发放折页50份,普及50人次,反洗钱宣传深入人心,增强了安全与责任意识,打击洗钱犯罪已成为共识。反洗钱工作是一项长期性、系统性的工作,在今后的工作中民生银行济南建设路支行将严格按照人民银行的要求,切实履行好反洗钱的法定义务,维护国家的经济金融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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