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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银行对泛海集团、卢志强等再次提起诉讼:索偿金额超50亿

时间:2024-5-12 11:05 0 255 | 复制链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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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虎讯 5月11日消息,日前,公告显示,民生银行北京分行以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为由,对泛海集团、泛海控股、通海控股、泛海不动产、泛海股权投资、星火房地产、武汉中央公司、泛海建设青岛、武汉中心公司、深圳泛海置业、卢志强先生等提起诉讼。
公告显示,该行借款人泛海集团、泛海控股未按合同约定履行还款义务,相关保证人未履行保证担保责任。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民生银行北京分行对泛海集团、泛海控股等向北京金融法院、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依法提起诉讼。诉讼请求判令被告泛海集团偿还原告借款本金人民币合计42.66亿元、判令被告泛海控股偿还原告借款本金人民币合计12亿元,以及相应的利息、罚息和复利。
据了解,2019年3月,泛海集团与北京分行签订《流动资金贷款借款合同》,合同约定借款金额为人民币12亿元,截至起诉日,分期还款计划项下应还未还本金8亿元。担保方式为泛海控股股票质押、通海控股以及卢志强保证担保。
2019年9月,泛海集团与北京分行签订《流动资金贷款借款合同》,合同约定借款金额为人民币31亿元,尚欠本金30.71亿元,担保方式为联想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质押、通海控股以及卢志强保证担保。
同月,泛海控股与北京分行签订《流动资金贷款借款合同》,合同约定借款金额为人民币17.8亿元,截至起诉日,分期还款计划项下应还未还本金3亿元,担保方式为泛海不动产投资股权质押、泛海集团、泛海不动产投资、泛海股权投资、星火房地产以及卢志强保证担保。
此后的2019年12月至2020年10月期间,泛海集团等与民生银行北京分行亦多次签订金融借款合同,并有多笔借款未归还。
金融虎网注意到,2023年1月19日,民生银行北京分行以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为由,对武汉中心大厦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下称“武汉中心公司”)、武汉中央商务区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武汉中央公司”)、泛海控股及卢志强提起诉讼。
被告的3家公司均为“泛海系”关联方。资料显示,武汉中央公司是武汉中心公司的控股股东,持股比例为99.5%;泛海控股为武汉中央公司的控股股东,持股比例为89.22%。
民生银行在1月的公告中提到,该行借款人武汉中心公司、武汉中央公司未按合同约定履行还款义务,泛海控股和卢志强未履行保证担保责任。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民生银行北京分行对武汉中心公司、武汉中央公司等向北京金融法院依法提起诉讼。涉案金额包括借款本金分别为人民币39.72亿元和30.46亿元及相应的利息、罚息以及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利息、罚息,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全部费用。
据悉,武汉中心公司对一审判决部分内容不服,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今年3月,北京金融法院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据此前了解,2024年4月29日,民生银行发布一季报称,截至2024年一季度末,该行资产总额77275.11亿元,比上年末增加525.46亿元,增幅0.68%;其中,发放贷款和垫款总额44987.26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138.49亿元,增幅2.60%,在资产总额中占比58.22%,比上年末提升1.09个百分点。负债总额70750.29亿元,比上年末增加378.65亿元,增幅0.54%;其中,吸收存款总额42526.03亿元,比上年末下降304.00亿元,降幅0.71%,在负债总额中占比6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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