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起左侧
发新帖

北京启动首批“社银合作”试点,41项社保业务可在试点银行办理

时间:2024-8-14 11:21 0 134 | 复制链接 |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x
新京报讯(记者叶红梅)8月13日,北京市首批社保服务合作网点签约暨揭牌仪式在丰台区举行。活动当天,市区两级社保经办机构与5家合作银行现场签署合作协议,开展“社银合作”试点工作。在丰台区5家银行网点挂牌设立“社保服务合作网点”,将41项高频次、低风险的社保业务纳入“社银合作”服务范围,“一对一”为办事企业和群众提供快速便捷的服务,标志着北京市开始启动“社银合作”服务新模式。
DSC0000.jpg

中国工商银行工作人员,正在为市民介绍北京市社银合作服务事项清单。北京市人社局供图
据悉,为满足群众“就近办”“多点办”的服务需求,北京市社保中心充分利用银行基层网点多而广的特点,在网点内开辟社保服务专区,在试点银行设置了专门的服务窗口。
此次“社银合作”的社保业务主要涵盖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查询打印、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登记、资格认证、退休人员转移、社会保障卡申领等六类41项常见的社保经办业务,企业和群众可在中国工商银行北京丽泽金融商务区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丰台支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丰台区方庄支行、北京农商银行长辛店支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丰台支行5个网点就近办理社保业务。
银行网点通过柜面服务、机具服务、自助服务三种渠道受理社保经办业务,确保银行经办的社保服务“同标准、无差别”。社保经办机构围绕政策规定、操作规范、服务标准等方面对银行网点开展“社银合作”培训,5个网点均安排专人开展社保线下帮办和业务咨询服务。在41项业务中,属于即办业务的,银行网点能够直接办理或指导网办,实现与社保大厅无差别办理;需要经办部门审核的事项,由银行工作人员代收资料,通过线上业务协同方式实现全程代办。
据介绍,下一步,北京市将以丰台区为试点,持续完善“社银合作”制度体系和服务规范,推动人社服务与金融服务深度融合,总结推广经验,扩大合作范围,在全市全面推开“社银合作”网点,为群众提供便利化、精准化、规范化服务,进一步提升广大市民的获得感、幸福感。
编辑 唐峥
校对 刘军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关闭

站长推荐上一条 /1 下一条

扫码添加微信客服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