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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庸被妻子捉奸在床,原配指着小三说:我可以离婚,但她必须绝育

时间:2024-8-18 10:12 0 112 | 复制链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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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6年的香港爆出了一则惊人的新闻:金庸,出轨了!
一天夜里,有人看见朱玫行色匆匆地从《明报》编辑部出来,坐上车就赶往一个地方。
在这栋楼是有名的“富豪楼”里,朱玫看到穿着和金庸同款睡衣的林乐怡,还有什么不明白的。
朱玫并没有发疯,相反十分冷静,观看完客厅的她坐在了沙发上。
金庸想要解释什么,但现实却让他不知怎么解释,三个人就这么沉默着。
此时的林乐怡并不知道她是谁,但看金庸的态度,不难猜测这个气势强硬的女人是谁。
朱玫冷漠开口:“离婚吧!”
这就像点开了暂停键,金庸终于有话可说了:“阿玫,不要离婚行吗?”
“我来的时候并没有注意行踪,之后离婚的事情爆开,想必那些记者一定追查到底。”
她上下扫视了一遍站在金庸身后的林乐怡,讽刺一笑:“可真够年轻的,有二十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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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罢,也不等金庸说什么,继续道:
“我要一笔赔偿金,孩子的抚养权归你。我同意你再婚,但条件是……”
她眼神就像淬了毒一样盯着林乐怡:“让她绝育。”
说完就打车离开了这里。
作为一个正常的女人,丈夫出轨,不愤怒抓狂就已经是最好的了,但朱玫为何如此轻飘飘的带过?金庸和她之间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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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少爱慕
1945年,金庸经人介绍来到上海,在一家报社工作。与此同时,他认识了一名15岁小男孩,名叫杜冶秋。
两人都喜欢看小说,有空就聚一起讨论小说剧情,经常书信往来。一来二去,两个人就成为好朋友。
有一次,杜冶秋带金庸来到自己家,偶然遇见他的姐姐杜冶芬。18岁的少女活泼而又美丽,金庸对她一见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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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杜冶秋的关系,他开始频繁出入杜家,而功夫不负有心人,杜冶芬也慢慢喜欢上这个文质彬彬的青年。
可就在两人热恋期还没过的时候,报社让金庸代表公司前去香港发展。
对于这对情侣来说,无疑是晴天霹雳。
杜冶芬在家里闹着要跟金庸前往香港,但杜家也是一个相对传统的家族,绝不允许自己家的女儿还未结婚就和别人同居。
在杜冶芬的坚持之下,他们在上海举办了婚礼。
香港在那时发展得并不如上海这般繁华,很多地方都不是很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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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何况,金庸被公司派到这里来本身是为了开拓香港版图,给他们的生活条件相比上海就显得十分简陋。
杜冶芬身为杜家小姐,从小锦衣玉食长大,面对这样的环境就更是难以接受。
而金庸这边也面临着严峻的考验,对于香港,他是两眼一抹黑,什么也不了解,什么也不知道。
每次工作到很晚之后还要哄着杜冶芬,渐渐也开始厌烦起来。杜冶芬最终没有忍受多久,就带着自己的行李回到苏州老家。
两人开始还有联系,之后几个月也才通一次书信。
金庸晚年接受采访中道:“是她背叛了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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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出这段话的他眼神中充满哀伤,回想起来的时候眼睛中还含有热泪。
但做这个采访的时候,杜冶芬已经去世,事情真的像他说的那样吗?
其实不然,在与第一任妻子杜冶芬结婚的两年内,二人大部分时间都在分居。
而金庸也就是在分居的日子里,爱上了长城电影公司的女明星夏梦。
金庸对夏梦的追求用现在的名词来说,可以称得上是狂热粉。
他给长城电影公司写过很多剧本,尤其在1953年和第一任妻子离婚后,自己的目的就更不加掩饰。
不仅将剧本女主角的模样描写得和夏梦一样,就连生活中,也是不加掩饰地接近女神。
金庸这一行为都被众人都看在眼里,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
只不过夏梦并没有看上他,而是选择和一个富商结婚,移居国外。这让当时的金庸一度非常低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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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与第一任妻子还未离婚时,他还和报社中的女记者朱枚暧昧不清。
一边和报社中的女记者暧昧不清,一边狂热地追求女神,还要抽空去和妻子写信。
这样割裂的事情发生在金庸的身上仿佛十分自然,就像他能将自己分成三瓣一样,各自有着各自的情感,互不相容。
他可以在前妻死后对于自己精神出轨的事情做一个完美的修饰,但是对于自己第二任妻子,却完全找不到为自己开脱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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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上演,富家小姐爱上穷书生
金庸曾经不止一次地公开表示,自己厌恶表哥徐志摩抛弃发妻,迎娶陆小曼的行为,对于自己父亲续娶也十分抵触。
可当这一切临到他的身上,就变成勇敢追求爱情,敢爱敢恨的戏码,将双标展现得淋漓尽致。
朱玫是一个富家千金,家中十分富有,她个人聪明、漂亮,是个国外留学回来的高材生。
她在大公报做记者,和金庸是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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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玫非常喜欢金庸写的小说,经常和他一起讨论小说中的不足。她的言辞犀利,每每直戳痛点,逐渐引起了金庸的注意。
此时的他还没有离婚,甚至暗中和女神来往。等到金庸离婚之后,他立刻就和朱玫成为男女朋友关系。
朱玫父母不赞同他们在一起。试想,一个21岁年轻美貌,又是国外留学回来的高材生,和一个离过一次婚的报社小编辑在一起,怎么想怎么别扭。
但朱玫还是义无反顾地嫁给了他。
那时的金庸并没有很多钱,只是一个穷小子,两人就居住在一个小房间内,生活了好几年。朱玫从未抱怨过。
在他们结婚第二年,金庸决定离开报社,自己出去创办《明报》。
那时的香港流传着一句话:
“如果你和别人有三生三世的仇,就劝他做报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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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此可见,当时报纸行业运行的艰难。
只不过朱玫没有否定他,反而非常支持丈夫的决定,甚至将自己的工作也辞去,和丈夫一起经营《明报》。
她为金庸生下四个孩子,两儿两女,不辞辛劳地为他洗手作羹汤。
每每各地有新闻,朱玫也是冲到最前面,只为《明报》能取得独家报道。
她以为自己嫁给了爱情,但“爱情”却狠狠打了她一巴掌。
在他们的经营下,《明报》出现起色,经营也越来越好。
朱玫以为苦尽甘来,可以和丈夫享受成功的喜悦之时,一件事情将她的幻想全部打破。
金庸,出轨了!
这也有了文章开篇的一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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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屋藏娇
在法院门口,记者纷纷堵在这里,都想拿到第一手的新闻。很快,里面出来一个人,她就是金庸的第二任妻子朱玫。
记者围住她,七嘴八舌的询问:
“请问,金庸先生出轨您是最近才知道的吗?”
“请问,金庸先生出轨的对象您事先认识或者见过面吗?”
“请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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铺天盖地的问题将朱玫淹没,她冷静的说了一句:“以后见面就是陌生人。”
朱玫的反应堪称是教科书般的操作,她知道金庸此刻对自己已经没有了感情,于是果断离开。
利用对方最后的愧疚,让他同意自己的条件。
只不过,《明报》还有金庸小说的版权费需要留给自己孩子,所以她没有争夺孩子的抚养权。
为了以后孩子的东西不会被其他人分一杯羹,让林乐怡绝育,也算是断绝最后一丝可能。
而她也要到了一大笔赔偿金,自己生活也有了依靠。
所以在法院门口,她才能如此平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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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不过,朱玫唯一漏算的一点就是她的儿子查传侠。
远在美国上大学的查传侠听闻父母离婚,又看到那些被记者猜测到的事实,内心接受不了。
他想让父母重新和好,想要欺骗自己,那些新闻说得不是真的,但父母双方给出的回应却让他绝望。
因为这件事情是真的。在舆论和内心的双重打击之下,他自尽了。
这也成了朱玫和金庸永远的伤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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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语
金庸毕生都在追求自以为的爱情,只不过每次当他觉得自己追到爱情的时候都是一场空。
就像张爱玲所说,白玫瑰得到了就成了饭粒,朱砂痣得到了就成了蚊子血。
他想要的爱情,可能是得不到的朦胧感和暧昧时期的分寸。
金庸后来成功娶了小自己30岁的林乐怡,每天看着她照顾自己的起居,安排得十分妥当,但他仍觉得不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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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也并不是他所追求的完美爱情的模样。
尽管林乐怡不顾世俗眼光,毅然决然地与这个能当自己父亲的男人在一起,并且为他永远失去了孕育孩子的能力。
她还是没有达到金庸所追求的完美爱情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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