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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商须知] 物流中的CIP条款

时间:2016-12-2 09:54 0 2981 | 复制链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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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IP——运费和保险费付至(……指定目的地)
该术语可适用于各种运输方式,也可以用于使用两种以上的运输方式时。
“运费和保险费付至”含义是在约定的地方(如果该地在双方间达成一致)卖方向承运人或是卖方指定的另一个人发货,以及卖方必须签订合同和支付将货物运至目的地的运费。
卖方还必须订立保险合同以防买方货物在运输途中灭失或损坏风险。买方应注意到CIP(运费和保险费付至指定目的地)术语只要求卖方投保最低限度的保险险别。如买方需要更多的保险保障,则需要与卖方明确地达成协议,或者自行作出额外的保险安排。
在CPT,CIP,CFR和CIF在这些术语下,当卖方将货物交付与承运人时而不是货物到达目的地时,卖方已经完成其交货义务。
由于风险和费用因地点之不同而转移,本规则有两个关键点。买卖双方最好在合同中尽可能精确地确认交货地点,风险转移至买方地,以及卖方必须订立运输合同所到达的指定目的地。若将货物运输至约定目的地用到若干承运人而买卖双方未就具体交货点达成一致,则默认为风险自货物于某一交货点被交付至第一承运人时转移,该交货点完全由卖方选择而买方无权控制。如果买卖双方希望风险在之后的某一阶段转移(例如在一个海港或一个机场),则他们需要在其买卖合同中明确之。
将货物运输至具体交货地点的费用由卖方承担,因此双方最好尽可能明确在约定的目的地的具体交货地点。卖方最好制定与此次交易精确匹配的的运输合同。如果卖方按照运输合同在指定的目的地卸货而支付费用,除非双方另有约定,卖方无权向买方追讨费用。
CIP术语要求卖方在必要时办理货物出口清关手续。但是,卖方不承担办理货物进口清关手续,支付任何进口关税,或者履行任何进口报关手续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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