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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招聘女助理提猥琐要求:白天上班晚上陪睡

时间:2013-7-3 07:11 3 1384 | 复制链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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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南网(微博)7月2日讯 事隔一天,24岁的赵小姐仍气愤不已。她在应聘厦门一家公司的咨询总监助理一职时,竟被招聘官提出猥琐要求,“出差的时候要睡一起”、“希望我们能将工作与生活融合在一起”、“白天是工作伴侣,晚上是床上伴侣”。

一怒之下,赵小姐将双方的QQ聊天记录发到网上。昨日,记者找到当事的赖总监,他说,这没什么,自己只是想以这种方式甄选伴侣,会继续这样招聘下去。

应聘遇奇葩总监要求“出差时要睡在一起”

24岁的赵小姐,2011年大学毕业,刚离职,正忙着找工作。前天,她在厦门人才网上找到一招聘启事,是厦门蓝达方略品牌营销策划有限公司发布的,招聘“咨询总监助理”。

看到待遇不错,赵小姐当天就把简历投放到指定邮箱。当晚,一人就加了她QQ,自称是公司的总监,招聘启事上的联系人赖先生。

刚开始,两人聊的话题还挺正常,比如岗位的底薪、奖金及假期之类。没想到,后面这位赖总监却提出一个要求。赵小姐说实在是大受其辱,“他竟问我可不可以将工作和生活融合在一起”。当时就感觉不对头,赵小姐随即让对方说得直白点。对方直接说,是希望以后出差,两人能够“睡在一起,培养感情”,意思就是想“包养”她。

气愤不已的赵小姐决定“以牙还牙”,挖出这人的真面目。她继续和这位赖总监“深入”交谈,了解到总监36岁,还有个7岁的儿子,事业刚在起步阶段。第二天,赵小姐把聊天记录发在了微博上。

“受害者”不止一位四五位网友遇到相同事

微博一发出,竟有四五位女网友声称,自己也遇到过一模一样的事情。她们相互印证后确定是同一家公司同一个赖总监,原来受害者不止一位。

网友“Eileen_啊张”说她刚毕业,在了解到对方的意图后险些没被吓死,立马就将对方从QQ好友中删除。另外一位网友“枫叶红了秋来了”也晒出自己和赖总监的聊天记录,对方同样提出要“一起工作、一起生活、一起出差”,气愤的她称遇到了败类。

从赵小姐提供的职位招聘网页截图看,“咨询总监助理”这一职位的要求特别提到三点:一是未婚女性;二是形象、气质较好;三是喜欢商务型的女生,需要经常性短期出差。许多网友质疑这位赖总监动机不纯。

昨日下午4时许,记者查询这家公司的招聘信息,招聘岗位已经发生变更,没有“咨询总监助理”这个职位。

赖总监:“这没什么,我会继续这样招聘下去”

在该公司的官网上,赖总监个人头像和身份信息等均列在其中。记者把QQ、邮箱地址等和赵小姐一一印证后,证实确实是同一人。

昨日,记者找到位于湖里区火炬园SO商务大厦的这家公司。正值上班时间,该公司却大门紧闭。记者几番敲门,都无人应答。隔壁公司的人介绍,这家公司面积四十几平方米,平日会见到三到五个人在这上班。

之后,记者拨通赖先生的电话。电话里,他大方承认,自己确实对应聘的女生提出类似“包养”要求。他说公司是自己创立的,自己离异,只是在招聘的同时,寻找觉得对的人。“我在求职者前来公司面试之前,都会先告诉对方要‘睡一起’的条件”。虽然前来应聘的女孩99%都会觉得怪,但他觉得这种事情是很正常的,并不是什么大事情。

之所以会通过招聘来“甄选”伴侣,是因为要找个工作上能帮得了自己的人,赖先生总结自己的行为。“我对对方学历要求可是很高的,这并不是单纯只是在找老婆。”在他看来自己的这个招聘完全可以理解,“我是做生意的,每分钱都是自己拼来的,无缘无故干吗要给对方这么高的待遇,当然要有附加条件”。

最后,他表示,还会继续这样招下去。

□律师说法

不违法,属道德谴责的范畴

赖先生这样动机不纯的招聘是否违法?福建重宇合众律师事务所的郭峰律师说,“这个行为没有违反相关法律条例,属于道德谴责的范畴”。

赖先生在女性求职者前来应聘之前,便光明正大地提出“白天上班,晚上陪睡”的要求,虽然让人觉得很过分,也有悖常理,但并不存在欺骗行为,也没有违反妇女意志,全看女性愿意与否,“如果是以招工的方式招聘女生入职,再实施猥亵等便是违法行为。”

——网友评论——

@厦门大城小事:这是招员工还是招小三?

@九月橄榄香:伤不起的女大学生,眼看熬过十年寒窗,挤过独木桥,转眼又来到虎狼窝!

3回复

莞尔 发表于 2013-7-4 01:33 | 显示全部楼层 | 举报 来自: 韩国
{:6_284:} 其实也没什么吧,应该是找老婆哈哈,一方面对自己事业有帮助。

点评

@@是嘛 那我看错了哈哈 专职陪睡就有点夸张了  发表于 2013-7-6 01:08
他没有说要娶,只是专职陪睡的  发表于 2013-7-5 1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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