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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事点评] “善意的偷窃”?

时间:2018-2-21 09:28 0 2969 | 复制链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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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小刚(原载于《世界日报》)
  
“为让母亲过一个甜蜜的情人节,一名男子在帕赛市(Pasay)的一家超市偷了一包巧克力,结果被抓。”
  
这是今年情人节的一条新闻。事发SM亚洲购物中心的超市,一名保安发现一个叫默文的二十岁男子未付款就将一包价值六百八十多元的巧克力带出商场,于是报警抓人。据这名小偷说,他之所以会偷巧克力,是想在情人节那天给他妈妈一个惊喜,因他没有钱给母亲买礼物。
  
这种解释确实有点煽情,让人对他的举动给予同情和谅解。但是,毕竟偷窃就是偷窃,何况他已是一名成年人,自然要受到法律的处罚。
  
那天在一个微信群里看到有人聊到此事,因商场经理以盗窃罪指控默文,他可能面临六个月到四年的有期徒刑。有人觉得这样处理太严重了,并说这名男子的行为顶多只能算是「善意的偷窃」,不应该治罪。
  
这就让人联想到大乘佛法里的“偷盗戒”。
  
有则故事:永明延寿禅师是净土宗第六代祖师,他在没有出家之前在税务司管出纳,他常常把国家税收的钱偷偷拿去放生。后来被人发现,他老实回答,没有一句妄语。这可是要杀头的罪,但他没有逃避,而是愿意接受刑罚。在绑到法场去执行死刑时,皇帝吩咐监斩官,“如果他的态度很从容,不惊慌,就把他带回来见我。如果他很恐惧,杀掉算了。”结果永明延寿大师到了法场,不但态度从容,还很欢喜。监斩官问他:“你为什么会这样?”他说:“我一条命救活了千千万万的生命,值得!”监斩官马上去报告皇帝,皇帝召见了他。皇帝问他的志愿,他说愿意出家。于是皇帝成就他出家,并做他的护法。
  
这个故事让我们领悟,如果偷盗不是为自己,而是为救护一切众生,甚至准备用自己的生命来换取众生的生命,那么此人发的是菩萨心,这属于开缘。反之,如果偷盗是为了利益自己,那就是大罪,是必须受到处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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