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换到宽版
开启辅助访问
登录
立即注册
搜索
搜索
搜索
首页
Portal
论坛
同城
人才网
工具
菲龙网工具
个人中心
关于我们
每日签到
本地新闻
时事评论
华人世界
中国新闻
新闻视频
国际新闻
娱乐新闻
科技新闻
菲龙广场
房产网
菲龙速聘
二手交易
便民电话
美食餐厅
旅游签证
物流速运
商品买卖
二手车市场
严选
话费充值
便民电话
贺词页面
瀑布流页
汇率查询
APP下载
每日签到
我的任务
道具商店
每日签到
我的任务
道具商店
更改用户名
关于菲龙网
About US
联系菲龙网
活动回顾
加入我们
本版
用户
菲龙网
»
论坛
›
新闻频道
›
时事评论
›
应修改不合时宜的法律
菲龙网编辑部4
有 674 人收听 TA
6642
主题
6719
回复
33886
积分
收听TA
发消息
加好友
本文来自
时事评论
订阅
|
收藏
(
2958
)
菲龙网编辑部4发布过的帖子
3/3920
卢祖荫: 无论是在家乡或海外,重视华文教育都非常重要!
0/706
【更新】“菲律宾华语教师福利基金”捐款芳名
9/8228
菲律宾厘务局暂停“查封”美加地产公司
1/4946
小马科斯,新兴的多数派总统
3/5772
小马上台后,打算做哪些事?
0/1700
菲律宾中国商会甲美地省分会举行会所落成暨首届就职
0/1206
《华社正道是沧桑——漫步菲华百年史》正式出版
0/9694
洪范:诗生活话题
0/978
第五届菲华现代诗讲堂线上开幕!
查看TA的全部帖子>>
[时事点评]
应修改不合时宜的法律
时间:2018-10-4 11:01
2
4588
|
复制链接
|
互动交流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直达楼层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
x
作者:绍扬(原载于《世界日报》)
基于本国未成年者犯罪率趋于恶化,国会参议院议长未申地.苏道建议把须负刑事责任的年龄,降低为十三岁。根据共和国法第九三四四号、亦即二零零六年少年司法及福利法,年龄十五岁及以下的未成年者,获豁免负刑事责任。有关资料显示,亚洲及非洲的刑事责任,平均最小年龄是十一岁,美国及欧洲是十三岁。
各国政府是考虑到青少年人年少无知,有时候是因为受到环境的影响;有时候则是误交损友,以致误入歧途,犯下令人难以原谅的大错,惟看在他们年纪尚轻,社会经验又不足,所以纷纷立法,限定须负刑事责任的最低年龄,以给予他们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但是,不少犯罪集团竟然利用这个法律漏洞,让未成年者替他们执行犯罪任务。
不少犯罪集团就是滥用这条儿童免罪的法律,蓄意利用无辜青少年人替他们从事各种非法勾当,包括给他们带毒品。倘若新法律规定,年满十三岁的儿童就得负刑事责任,那么那些被不良分子利用的青少年人一旦犯法被抓获,他们基于害怕或将被判重刑的心理,因此必定会供出幕后主使者;这样不单只有助于执法单位破案,同时由于他们并非主犯,所以极有可能将获轻判。他们还可以利用在接受法律制裁期间好好反省,以使今后能够重新做人,这可真是一举两得。
此外,现代人很多都是早成熟,不少人十来岁就能够分是非对错,然而就是有人偏偏不学好,年纪轻轻就胡作非为,危害社会人群。不久前就有一群儿童把公车上的一名老人强拖下车,然后抢走他的钱包,同时还取走公车司机的钱,真是无法无天!
现今世风日下,道德沦丧,许多儿童竟然小小年纪,就敢做尽各种伤天害理的坏事,实在令人咋舌。如今的社会千变万化,人心不古,这条不合时宜的法律有必要予以修改,方能顺应这个不断变化的时代。
回复
举报
2回复
正序浏览
倒序浏览
正序浏览
valand
valand
发表于 2018-10-4 14:28
|
显示全部楼层
|
举报
来自: 菲律宾
学龄儿童加入犯罪组织,背后深层次的原因是教育体系的缺失。这个问题的本质是失学儿童增加导致的社会问题。
回复
支持
反对
举报
牛奶咖啡
牛奶咖啡
发表于 2018-10-5 14:46
|
显示全部楼层
|
举报
来自: 香港 环球全域电讯
不仅仅是失学儿童的一个原因,有各种各样的,不能说小孩子就是杀人就是无罪的,我也觉得这个不合情理,而且好多的人杀人了,就说自己有精神病,有钱人直接伪造精神病证明,就可以杀人不偿命,真的是太气人了。还有就是国家应该给精神病患者一个有效的保障,有的人有精神病,稍微受到一点刺激,就杀人,那被精神病杀害的人有多无辜
回复
支持
反对
举报
高级模式
B
Color
Image
Link
Quote
Code
Smilies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点我进行验证
本版积分规则
发表回复
回帖后跳转到最后一页
关闭
站长推荐
/1
【点击免费下载】菲龙网移动APP客户端
【点击免费下载】菲龙网移动APP客户端,新闻/娱乐/生活资讯生活通,带你了解菲律宾多一点!
查看 »
扫码添加微信客服
快速回复
2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