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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事点评] 罗哈斯、沃顿及愚蠢的文化

时间:2015-12-22 11:48 0 856 | 复制链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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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哈斯、沃顿及愚蠢的文化
作者:陈志宏(Oscar Franklin Tan)(译自菲询问者日报)
马尔.罗哈斯(Mar Roxas)是否毕业于贵族学校宾州大学沃顿商学院(Wharton School)毕业?由于我们的集体愚蠢行为,我们的民主社会需要花一个星期时间来证实此事。上帝呀!让我们对正事展开辩论吧!
12月11日,总统候选人罗哈斯嘲笑纳卯(Davao)市的安全是神话。他的对手,纳卯市长杜特地(Rodrigo Duterte)反驳说,罗哈斯的沃顿学位是神话。
12月14日,星期一,罗哈斯说,如果他的沃顿学位被证实是真的,他会掴掌杜特地。杜特地较早威胁掴掌赈灾不力的罗哈斯。之后,罗哈斯挑战他打拳架,而杜特地建议用枪支单挑。
数日后,尽管网上已经有文件证据,无数高学历选民仍然无法核实罗哈斯的学位真假。
Archives.UPenn.edu网站已经写明,Manuel A. Roxas II,1979(经济学士,沃顿学校)为服务于政府内的著名校友。12月14日,网站Rappler贴出来自宾州大学认证服务处的证明文件。
有些假律师坚持,沃顿只发出商业管理硕士(MBA)学位。因此罗哈斯是宾州大学毕业的,不是沃顿大学。但沃顿的官方网站自己列出了它的本科学位。
网络侦探们辩称,沃顿提供经济理科(BS Economics)学位,而宾州大学提供经济文科(AB Economics)学位。但宾州大学的网站及认证书,都证实罗哈斯拥有的是经济理科学位。
最顽固的笨蛋坚称,本科与硕士学位不同。因此,罗哈斯撒谎。他从未说明他“只是”一名沃顿本科生。
要知道,真正常春藤盟校(Ivy Leaguers)的校友,是不会将沃顿与MBA学位挂钩的,而且也不知这种想法出自何处。
这场辩论到了12月17日才缓和下来,这时媒体刊登了沃顿旧版校友名录的其中一页,上面有罗哈斯的姓名。
对于这种逻辑上的蠢事,用糊涂来形容已经算客气了。
我们的集体思维骇人听闻到让我们宁可相信脸书(Facebook)的八卦,而不去看真正的文件。我们听信一些假律师的胡言乱语,譬如“本科”与“研究生”的区别,并称之为慧眼。
我在这里援引顶峰传媒总裁吴莉莎(Lisa Gokongwei-Cheng,译音)在Top Gear杂志的脸书网页上所写的:“请多多研究。”
若说到真实的法律,我们对愚蠢的宽容,已经到了令人无法置信的地步,甚至超出了沃顿的学位。
那些自称法律专家的人,在报纸头条所提出的一些稀奇古怪的理论,公然违反大学一年级法律教科书内所教的理论。几个月前,一名选举律师建议,总统与副总统不应该被控,因为诸如人权等平等保护原则,不适用于我们的政府体制。
独树一帜的激进分子也经常在我们的大理院(Supreme Court)说出一些毫无意义的话,然后召开记者会吹嘘一番。一名左派众议员批评我们的网络犯罪法的合法性,但在口头辩论时,他向大法官们坦诚,他并不熟悉互联网。他在批评我们的电力法时也出现同样情况,但这件事没有被报道出来。
同样的,控告黎刹公园(Rizal Park)后面的马尼拉之塔(Torre de Manila)公寓项目的律师,在大理院的口头辩论上多次承认,他的论点并没有法律依据,只是有非常强大的道德依据。
就连历史学家奥甘布(Ambeth Ocampo)也抱怨,有些媒体文章是误导人的。有些文章引述威尼斯宪章(Venice Charter),但菲律宾根本没签署这个国际协议。另一篇文章称,国家博物馆的馆长批评大理院,因为法院为听取他的辩词。但他是案件的被告之一,由总检察官代表他出庭。
我们粉饰了这些选举辩论。参议员格丽丝.傅(Grace Poe)的问题看来是最受关注的,因为这里牵涉两个原则,国籍和居住期。最典型的问题是她使用美国护照会影响她的居住期,这种观点显示出缺乏思考;一本护照能反映出一个人的国籍,但不会影响一个人住在什么地方。
上周,我提出选举署使用了一条不存在的教条来撤销傅氏的资格。并没有法律规定,只能是公民才有居留权,这种情况,每个归侨(balikbayan)都是这种个案。选举署进一步称,我们的双重国籍法是不合法的,不能让傅氏——或者任何人,在重新取得菲律宾国籍后,让她再度恢复天生菲人身分。但大理院早在2001年已经作出裁决,支持双重国籍法内的规定。
这些指控对海外菲劳是非常重要的,但这些议题并没有引发讨论。的确,菲海外就业署(POEA)在一刀切对海外菲劳颁布旅游禁令时,被指责为制度化的侵犯人权行为,但该机构看来漠不关心。
更令人惊讶的是,竟然有人相信军统(martial law)期间,没有人死亡?
为何我们能够无止境地容忍这些愚蠢行为?为何我们宁可相信假律师的胡言乱语而不相信逻辑?为何我们会认为,越令人费解的法律是更让人印象深刻的,而且为了那些自诩为法律专家的人而放弃我们自己的思考?我们是否成为以死记硬背,阻碍批判性思考及旨在通过律师会考的教育制度之下的奴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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