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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险再迎强监管 费用管理成C位

时间:2023-9-21 12:43 0 442 | 复制链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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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财经全媒体记者 孙诗卉 实习生 杨瑞 上海报道
车险综合改革自2020年9月19日启动至今,已落地三周年。近日,国家金融监管总局下发了《关于加强车险费用管理的通知》(下称《通知》),要求巩固车险综合改革成果,提高车险服务质效。此次《通知》的重点落在车险费用管控,要求全面加强车险费用内部管理。
事实上,这并不是监管第一次关注到费用问题,仅仅3个月前,金融监管总局财险部便曾向各银保监局、财险公司下发《关于规范车险市场秩序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指出“随着行业内外部情况发展变化,部分地区和机构高手续费竞争等问题又有所抬头,个别地方比较严重”。
而此次的《通知》则直接从文件名直指费用管理,具体来看,《通知》主要从四大方面一共提出了12条举措。第一方面是全面加强车险费用内部管理。一是完善费率回溯和产品纠偏机制,对于报批偏离大责令调整费率。对于手续费比例超过报批上限的,停止使用商业车险条款费率;二是持续强化商业车险手续费监管。严厉打击虚构中介业务套取手续费行为,规范支付,禁止销售人员垫付。
车险相关人士认为,停止使用条款费率就相当于叫停了公司车险业务,这也意味着手续费比例需要严格控制。事实上,此前市场已有先例,2021年4月曾有一公司因变相突破报批费率水平等违法违规行为,被停止使用商业车险条款和费率。
第二,在持续健全商业车险费率市场化方面。要求引导附加费用率合理下调,科学设定商业车险手续费比例上限。《通知》明确,财险公司商业车险产品设定附加费用率的上限继续保持在25%,有条件的地区可支持符合发展实际的财险公司报批报备附加费用率上限低于25%的商业车险产品。
第三方面是全面加强商业车险费用监督管理。具体包括完善费率回溯和产品纠偏机制,持续强化商业车险手续费监管。
第四方面是明确职责分工,强化保障落实。具体包括压实主体责任、持续强化监管,以及做好配套支持。
此前,原银保监会财险部就于6月发布过《关于规范车险市场秩序有关事项的通知》,从五大方面着手规范车险市场秩序,包括严禁险企盲目拼规模、抢份额,不得偏离精算定价基础,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车险产品等。
业内人士认为,两份通知的核心内容都是针对车险市场秩序尤其是车险费用管理的,也说明当前部分地区车险市场“拼费用”(以超高手续费等费用争抢市场)的现象有抬头之势。要巩固车险综合改革成果,监管部门在费用监管领域将继续保持高压态势。
监管部门3个月内连续下发两份通知,体现出监管部门规范市场发展,巩固改革成果的决心,业内人士认为,监管部门在费用管控领域将持续保险高压态势。这样的监管基调也给保险公司敲响了警钟,防止业内“拼费用”争抢市场的不当竞争,维护良好的车险市场秩序。
对车险综合改革的成效,金融监管总局总结道,“降价、增保、提质”阶段性目标已全面达成,“巩固、优化、创新”工作目标正持续推进,车险市场总体维持基本稳定。
多地监管局数据也显示,伴随车险综合改革深入推进,“降价、增保、提质”效果已然显现。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天津监管局为例,上半年,天津商业车险单均保费2152.90元,较改革前下降24.92%。天津商业三责险平均限额216.31万元,较改革前提高131.49万元;商业车险投保率87.91%,较改革前提升3.97个百分点,“增保”效果明显。上半年,天津车险综合赔付率66.90%,较改革前上升15.67个百分点;综合费用率30.54%,较改革前下降13.85个百分点,已实现车险电子保单和缴费实名认证良好运转,并且违法违规问题逐步减少,进一步规范了市场秩序。
当下,监管对车险手续费恶性竞争坚持“零容忍”态度,险企应尽快转变车险业务粗放式经营模式,着眼长期,探寻差异化、精细化的发展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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