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换到宽版
开启辅助访问
登录
立即注册
搜索
搜索
搜索
首页
Portal
论坛
同城
人才网
工具
菲龙网工具
个人中心
关于我们
每日签到
本地新闻
时事评论
华人世界
中国新闻
新闻视频
国际新闻
娱乐新闻
科技新闻
菲龙广场
房产网
菲龙速聘
二手交易
便民电话
美食餐厅
旅游签证
物流速运
商品买卖
二手车市场
严选
话费充值
便民电话
贺词页面
瀑布流页
汇率查询
APP下载
每日签到
我的任务
道具商店
每日签到
我的任务
道具商店
更改用户名
关于菲龙网
About US
联系菲龙网
活动回顾
加入我们
本版
用户
菲龙网
»
论坛
›
新闻频道
›
中国新闻
›
三部门发文:购买此类房税费减免
菲龙网编辑部7
有 744 人收听 TA
147081
主题
147098
回复
173190
积分
收听TA
发消息
加好友
本文来自
中国新闻
订阅
|
收藏
(
2955
)
菲龙网编辑部7发布过的帖子
0/55
从容应对市场起伏,平安理财“新安鑫灵活策略”打造“固收+”标杆丨机警理财日报
0/45
太保服务·纪录片|夕阳正暖 老有长护
0/49
全国人身险营销员跌回281万人
0/48
新旧准则并行期,险企财报“颠簸”前行
0/48
资金回流黄金ETF,关注止跌反弹机会
0/55
数量从6家扩容至27家,险企参与个人养老金市场还需供需两端发力
0/51
“固收为王”遇困,银行理财破局
0/46
对第二轮经济刺激的思考:关键在落地
0/53
马斯克值多少钱
查看TA的全部帖子>>
三部门发文:购买此类房税费减免
时间:2023-10-3 15:42
0
402
|
复制链接
|
互动交流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直达楼层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
x
9月28日,财政部、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发布《关于保障性住房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
2023年10月1日起,
对保障性住房执行新的税费政策,
个人购买保障性住房,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
这个公告有什么看点?
三部门关于保障性住房税费政策的公告,主要内容有:
1、对保障性住房项目建设用地
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
对保障性住房经营管理单位与保障性住房相关的印花税,以及
保障性住房购买人涉及的印花税予以免征。
在商品住房等开发项目中配套建造保障性住房的,依据政府部门出具的相关材料,
可按保障性住房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
2、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
转让旧房作为保障性住房房源且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
,
免征土地增值税
。
3、对保障性住房经营管理单位
回购保障性住房继续作为保障性住房房源的,免征契税。
4、对个人购买保障性住房,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
5、保障性住房项目
免收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包括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等
。
从上述内容来看,保障性住房项目从建设、到购买,都有免收、免征,或减征税费,力度不小。
加大保障住房建设力度,保障低收入、困难群体的居住条件不断改善,是楼市进入新赛道的一个政策特点,其意义是不言而喻的。
从上述公告的出发点来看,最大的收益主体,应是保障房开发建设单位,在减负的同时也有鼓励其积极参与建设的意图。
同时,对能够提供旧房作为保障房的主体,目的也等同。
这对于某些保障性住房建设存在“欠账”情况的城市来说,此举无疑是该类房源建设增量提供了新的助推手段。
从另一方面来说,对于购买保障房的人而言,不但能以享受到远低于商品房的价格买到保障性住房,现在还能享受按照房款1%契税优惠。
不少城市的保障性住房,或因地处城市边缘,存在交通、生活配套不足等各种不便;或因面积、品质等因素,导致适配群体选择动力不足。
低价+低契税,负担更轻,也是一个购买动力的鼓励。
值得注意的是,当一个城市保障性住房量较为充足,对商品房来说,是一个对冲,对房价会带来一定的压制。
回复
举报
高级模式
B
Color
Image
Link
Quote
Code
Smilies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点我进行验证
本版积分规则
发表回复
回帖后跳转到最后一页
关闭
站长推荐
/1
【点击免费下载】菲龙网移动APP客户端
【点击免费下载】菲龙网移动APP客户端,新闻/娱乐/生活资讯生活通,带你了解菲律宾多一点!
查看 »
扫码添加微信客服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