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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9年男子存银行2千元,20年后到期应得到9万,银行: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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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9年男子存银行2千元,20年后到期应得到9万,银行:只能给9千
时间:2023-10-19 1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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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有一大笔钱,是选择放在家里自己保管,还是选择存进银行,大部分人应该会选择存银行。
因为把钱存在银行里相对安全一些,而且还可以得到一点利息。
存的钱越多,时间越久,得到的利息也就越多,这应该是很多人习以为常的事情。
可是河北省青县的骆先生,却因为存钱跟银行闹出了矛盾,这是怎么回事呢?
一、存款20
年,银行却拒绝兑现
1989年的一天,骆先生往银行存了2000元,约定20年后到期。存这么长时间,
他本来应该得到
9
万元,结果到期去取钱时,银行却对他说,只能给他9
千元。
这个数字跟骆先生的预期严重不符,他根本不愿意接受这个结果,不断找银行理论,还因此惹出了一大堆麻烦。
那么,骆先生当年为什么要把自己的2000块钱存在银行,而且还存那么久呢?
要知道,在那个经济相对落后的年代,
就算是干部职工,一个月也只能挣几十块钱。普通人辛辛苦苦工作好几年,都不一定能够攒下
2000
块钱。
毫无疑问,这2000块钱在当时是一笔很大的财富。骆先生之所以有那么多钱,是因为他做过生意,而且还比较成功。
他做生意赚来的钱,不仅能照顾一家人的生活,还能存下一笔钱。对他来说,2000块钱只是资产的一部分,就算是完全不用,也不会影响他的日常生活。
刚开始时,骆先生打算拿着这些钱扩大经营规模,多挣一些钱。他之所以改变想法,把闲置的资金放入银行,
是因为青县的农业银行支行推出了一个定期存款储蓄业务。
为了加强宣传效果,让更多的人来存钱,银行还在活动期间贴出了一张表格,名字叫《生活基金储蓄可得利息一览表》。
上面有一大堆数字,分别计算了存入200,500,1000,2000等不同金额到期之后可得的本金收益之和。
就算是不擅长计算的人,只要看看表格,就能很清楚地知道,存一笔钱能够得到多少利息。
按照表格展示的数据,
往银行存
2000
元,只要存满20
年,就可以一次性得到9
万元。
骆先生觉得,做生意时好时坏,不是特别保险,与其拿着全部家当去冒险,还不如拿一笔钱存起来,以备不时之需。
打定主意后,骆先生立刻拿着钱来银行办理手续,一次性存入2000元,而且还特别强调,自己要存最长的年限,也就是20年。
人这一辈子来去匆匆,最多也就100多年的寿命,
对任何人来说,
20
年都是一段极其漫长的时期。
骆先生知道这事急不得,办理完存款手续后,又开始做生意,像往常一样过日子,没有过多关注那笔钱的事情。
在接下来的一段时间里,骆先生的生意,一直做得比较好,赚来的钱,基本可以满足家人的日常花销,很少有缺钱的时候。
后来,他甚至忘了那2000块钱的存在。如果骆先生真的彻底遗忘那件事,什么也不知道的话,他的心情,或许也不会那么糟糕。可是事实的发展,总是出乎我们的预料。
2009年9月的一天,骆先生因为需要收拾房间,把家里的很多东西都给翻了出来。
骆先生当年得到的银行存单,就放在这些东西里面,而且正好已经过了20年的存款期限,可以按照当年的约定一次性取出来。
看到这张20年前的单据时,骆先生不由得有些恍惚。
对
20
年前的他来说,2000
块钱也不是一个小数目,对20
年后的他来说,这笔钱也就是几顿饭钱。
话是这么说,但是骆先生并没有打算放弃这笔财富。毕竟,这是他存了20年的东西。
按照银行当初的利率表,当年的2000元存满20年的话,连本带利算下来可以得到9万元,正好可以让他的儿子当学费用。
如果能够正常兑换的话,可以让骆先生一家人的生活负担小一些。可是前去兑换的时候,骆先生才发现,这件事并不像自己想的那么简单。
骆先生拿着存款单,来到银行要求兑换时,工作人员直接愣住了。因为单子上的落款时间,实在是太久远了,谁也不敢确定这东西是不是真的。
柜台工作人员不愿招惹麻烦,也没有权利擅自兑换存单,于是把这件事上报给了自己的主管。
可是主管这边也拿捏不准,只好继续向上级汇报。很快,银行高层出面跟骆先生协商。
双方见面后,简单沟通了一下,还把骆先生拿来的存款单据,送去核验了一下。结果证明,
这张加盖着农业银行青县支行印章的单据是真实的。
折腾了一大圈,得到这个结果,骆先生不由得松了一口气。他本以为,自己可以顺顺利利地完成兑换,拿着9万元回家。结果银行的高层却对他说:
对不起,这笔钱我们不能跟你兑换。
听了这话,骆先生当场愣住了
,自己拿来的存款单据,明明是真实的,为啥银行不给自己兑换呢?这不是明目张胆地欺负人吗?
骆先生不愿离开,坚持要银行给自己一个说法。银行高层迫于无奈,开口解释了一下。
按照银行高层的说法,骆先生这张20年前的存款单据,虽说是真实的,但是违反了国家的规定。
央行之前公布了条例,银行的定期存款年限,
最长可以达到
5
年,超过5
年的存期一律无效。
用户可以选择到期取钱,也可以自动转存,变为活期存款。
此外,银行高层还强调说,按照央行的规定,5年定期的存款利率,最高可以达到3.6%,而骆先生拿来的这张存款单据,利率明显高得有些异常,超出了之前的规定,属于严重违规,
所以银行这边没有办法给他兑换成现金。
银行高层的回复,看起来很有道理,可是骆先生并没有被说服,他甚至觉得,之前的回复都是狡辩。
为了驳回银行的借口,骆先生也提出了自己的观点。银行高层之前说的存款利率限制和存期限制,确实也是真的,
但这都是后来才颁布的规定,而他拿来的存款单据,是
20
年前的东西。
那时候,还没有这些规定,如果非要按照现在的规定,去判定之前的存款单据是违规。
那么,银行作为开具这份证明的机构,是不是也要背负责任,甚至要被判定违规吸收存款呢?
另外,国家的规定,一般都会遵循“从旧”的原则。也就是说,当年的事情,遵循当年的法律法规。一
般不会用后来的规定,去套用以前发生的事情。
退一步来讲,就算是真要按照现在的规定,去判定以前的事情属于违规。那么,银行作为主要负责机构,应该及时提醒他,尽快处理这笔钱,或者是让他取出来,或者是让他办理其他业务。
而不是默不作声,装作什么事情都不知道的样子。骆先生甚至怀疑,如果不是自己前来取钱的话,银行甚至根本不打算承认这笔钱的存在。
面对骆先生的反对意见,农业银行青县支行的高层,显得格外委屈,用非常无奈地语气解释说:
银行这边确实在
1989
年时开展了生活基金储蓄业务,还通过这项业务吸收了大量存款,让银行发展了起来。
照理说,银行确实应该回报储户,可是央行的规定,容不得他们违背,他们只能对骆先生的遭遇表示同情和遗憾,实在没有办法帮他解决问题。
在骆先生看来,农行青县支行高层的所谓同情和遗憾,其实就是无关痛痒的借口。
如果他们真的有心解决问题,
不应该只是单纯地说几句场面话,而是应该想办法拿出一个相对合理的解决方案。
为了拿回属于自己的财富,为自己讨回一个公道,骆先生选择了不断抗议。
二、同病相怜,一起抗争
在跟银行协商的过程中,骆先生无奈地发现,碰到这种糟心事的人,不光他自己,还有很多人。
比如同样在1989年存钱的胡女士一家,他们跟骆先生的遭遇,基本上是一个剧本。
20年前,胡女士年龄还小,来银行存钱的是她的父亲。胡女士的父亲,只是一个普通人,
辛辛苦苦攒了一年半,才存下
600
元工资。
他知道生活不容易,总担心自己不小心把钱花了。思来想去,他决定把钱存到银行,等以后女儿长大了,再把钱取出来,让女儿的生活有点保障。
胡女士的父亲,也跟骆先生一样,选择了时间最长的20年。按照银行当初公布的利率表,
这
600
元存20
年的话,连本带利应该得到2
万元。
好不容易熬过了这段漫长的岁月,胡女士的父亲,怀着期待的心情,拿着当年得到的存款单据,来银行兑换现金,结果银行也是不认账。
银行方面拒绝胡女士父亲的理由,跟拒绝骆先生的理由一模一样。
与骆先生这样的生意人相比,胡女士父亲的承受能力,似乎弱了一些。因为他的生活实在是太难了,迫切需要得到一点救助。
在过去的二十年里,他曾数次遭遇困难,也曾想过把钱取出来应急,结果他都忍住了。
因为按照银行当年的规定,提前取钱的话很麻烦,而且还会损失不少,他不想因为一时的困难,破坏存款规定,以免前功尽弃。
苦苦煎熬了那么多年,胡女士的父亲以为,自己终于可以领到钱时,残酷的现实,给了他狠狠一击。
老人气得面色发白,险些晕死过去。
胡女士害怕父亲再出什么意外,把父亲留在家里,自己来了银行协商。
因为之前的拒绝,骆先生的心情本来就不好,知道胡女士一家的遭遇后,他心里的怒火又大了几分。
骆先生和胡女士压着心里的火气,耐心地跟银行方面交涉,结果银行工作人员的态度,始终没有发生变化。工作人员坚持对两人声称,
当年的利息和存款属于违规,银行不能兑现。
骆先生和胡女士都知道,普通的银行工作人员没有权利做主,就算是跟他们说破了嘴,也解决不了实际问题,所以他们不断要求银行高层出面。
面对骆先生和胡女士的要求,银行工作人员不是说领导在开会,就是说领导出差了,害他们跑了好多冤枉路。
骆先生和胡女士没有就这样放弃,不断来银行交涉,引起了不少群众的注意。
或许是担心引起更多的问题,也或许是终于忙完了所谓的工作,银行高层再次出面了。
这一次,银行高层的态度有了一些转变,他们对骆先生和胡女士表示,
两人的情况,算是历史遗留问题,银行方面也想积极解决问题,最大程度上满足用户的需求,体现客户至上的服务原则。
他们之前已经多次召开会议,还商量出了一个解决方案。考虑到20年存款期限实在太长,违背了央行颁布的规定,
银行方面决定,把骆先生和胡女士的
20
年存期,转换成4
个5
年定期。
按照到期转存的计算方式,骆先生当年存的2000元,可以兑换9000元。胡女士父亲当年存的600元,可以兑换2000元。
单从账面资金来看,骆先生和胡女士一家,像是得到了不少利息,可是这个结果,
远远低于他们的预期。
按照银行之前的业务规则,骆先生应该得到的是9万元,胡女士的父亲,应该得到的是2万元。
也就是说,如果按照银行给出的解决方案,骆先生和胡女士一家,
只能得到期望数值的
10%
。
面对银行给出的方案,胡女士直接摇头拒绝了。她很生气地强调说,自
己的父亲,当年存的
600
元,可是辛辛苦苦攒了一年半才存下来的血汗钱。而银行现在打算兑现的2000
元,还不到她一个月的工资。
对比来看的话,差距实在是太大了。他们当年选择往银行存钱,就是为了保护自己的财富,让自己的生活更好一些,结果辛辛苦苦等待了20多年,
非但没有让财富保值,反而亏损了许多,这算什么道理?
骆先生跟胡女士的态度基本一样,他也觉得银行给出的方案很不合理,一点都没有解决问题的诚意。
因此,两人继续跟银行方面交涉,结果银行高层的态度又强硬了起来,坚持不肯做出让步,
从申请兑付存单开始,骆先生和胡女士因为银行的不配合,来回折腾了一年多,浪费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结果还是没有解决问题。
眼看着事情越来越麻烦,骆先生和胡女士的心情,变得越来越糟糕,两人商量了一下,
最终决定通过法律解决问题,一起把农行青县支行告上了法庭,
要求该支行按照当年的存款合同业务,给他们支付足够的本金和利息,
负责审理此事的青县人民法院,在一审时认为,农行青县支行确实在1989年时,通过公开渠道,向大众推出储蓄业务,也发布过《生活基金储蓄可得利息一览表》。
银行的这种行为,相当于主动邀约,骆先生和胡女士的父亲,响应这种邀请,把钱存入银行,相当于跟银行签合约。
银行最后给骆先生和胡女士父亲开具的定期存单,是有利的客观证明。从法理的角度来说,用户和银行是自愿签署协议,都是存款合同的直接相关者。
他们当初的存款约定,合法且有效。
央行后来确实颁布了规定,改变定期存储时间,限制了高利率,但是这一系列规定是后来才颁布的,
不具有溯及力,不应该对之前的合同造成影响。
直白的说,
青县人民法院认可了存款储蓄业务的合法性,也觉得银行方面应该给骆先生和胡女士一家支付一些钱。
出人意料的是,青县人民法院最后采用了农行青县支行的方案,判定农行青县支行给骆先生和胡女士分别支付9000多元和2000多元。
绕了这么大一圈,还是这个结果,胡女士和骆先生都很不满意,甚至还向中级法院提起上诉,希望能够得到更多的支持。
三、对簿公堂,积极维权
很多民众得知骆先生和胡女士的遭遇后,都觉得有一些气愤。有人甚至认为,银行可能是在故意赖账。
因为民众的不断议论,这件事引起了媒体的注意,有记者专门联系律师,请教了存款方面的法律问题。
律师对此解释,我国很早以前就颁布了合同法,里面明确规定,银行和储户是合同关系,
只有在违背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情况下,才会被判定无效。
正因如此,一审法院审理此事时,认可了骆先生和胡女士存单的有效性。
律师还解释说,农行青县支行后来拿出来的解决方案,采用的计算方式,是央行后来颁布的规定。
而骆女士和胡女士之前的存款行为,发生在规定颁布以前。理论上来说,他们的存款利率和期限,不应该受到影响。
说到这里,律师还强调了一下,严格来说,就算是央行的规定出现在储户办理存款业务之前,也不应该影响储户的存款合同效力。
因为央行出台的规定,属于部门规章,没有被纳入国家法律法规的范畴。这类部门规章制度,主要针对各地区的金融机构,一般不会影响储户的权益。
换句话说,骆先生和胡女士的存款单据,就算是违背了央行颁布的规定,身为责任机构的农行青县支行,也应该按照之前的约定,履行自身的承诺,
没有理由拒绝用户的合理要求。
道理是这么个道理,可是真要实施起来,却是难上加难。因为银行机构实在是太复杂了,像骆先生和胡女士这样,
被拒绝兑付超长定期存款的人,其实还有很多。
银行方面要么说找不到存根,要么说查不到相关资料,要么说违背央行规定。总而言之,就是想办法推诿扯皮,不肯履行承诺,不愿意给用户支付应有的资金。
很多用户都像骆先生和胡女士一样,
为了争取自身的权益,投入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甚至还影响了他们的正常生活。
可是摆在他们眼前的问题,还是迟迟得不到解决。有些用户因为太过糟心,直接放弃了索要资金。也有人像骆先生和胡女士一样愤然起诉,希望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
有专家对此表示,这样的问题之所以频繁发生,一方面是因为,银行自身确实在不断调整,很多规定都发生了变化。
另一方面则是因为,
银行的工作人员,也是频繁变动,谁也不想因为这些事情承担责任,一碰到问题就想踢皮球,很难设身处地的为用户考虑,无法及时帮大家解决问题。
从某种程度上来说,这种行为算是缺乏契约精神和服务精神的典型表现。
因此,专家建议大家,碰到这样的事情,应该积极争取自身权益,想方设法维权,必要的时候,可以跟骆先生和胡女士一样,通过法律诉讼为自己讨回公道。
这不仅仅是钱的问题,还是一个权利意识的问题。如果大家都有自我保护的意识,知道该如何用法律为自己维权,银行方面的态度,应该也会发生一些改变。
说不定,可以倒逼银行,迫使银行进行内部调整,加强银行的服务意识,提高银行解决问题的能力。
银行作为经济领域不可或缺的重要金融机构,肩负着很多人的期望,也影响着很多人的命运。如果银行不珍惜自己的声誉,总是用消极的态度去面对客户,会让大家越来越失望。
因此,专家强烈呼吁有关部门,进一步监管金融机构,多为老百姓出台一些惠民政策,只有老百姓的钱包鼓起来,才能有更多的钱去储蓄,银行的发展才能更加顺利。
如果害了老百姓,让老百姓没了钱和安全感,银行的存款金额肯定会大幅度下降,这对银行自身来说。也不是一件好事。
总而言之,银行和老百姓不是对立关系,
而是互相依赖,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关系,
希望骆先生和胡女士一家的遭遇不再重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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